来源 | 都市现场综合南通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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谋财害命,天理不容,以不法手段,坑害消费者的人,同样难逃法网。江苏南通人黄某,平时主要是贩卖水产品,有一批小黄鱼滞销后卖相变差,他竟然做起了黑心买卖。
黄某在掘港某海鲜市场经营着一个摊位。由于海鲜制品有一定的保鲜期,存放时间长会影响卖相,于是他竟用工业染料来给鱼染色。 黄某将家中存放的黄粉用温水搅拌之后,泼洒在了黄鱼身上,这样黄鱼身上的黑点就会消失,颜色就会变得鲜艳看上去就跟新鲜的一样。
若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。最终,黄某事情败露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抓获。经查,黄某使用的黄粉为碱性橙染料,主要用于纺织品、皮革制品及木制品的染色,属工业染料。
据黄某交代,他将染过色的黄鱼分别售卖给了3个人,一共获利32元,其余的全部被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获。
虽然,黄某的销售金额只有32元,但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属于行为犯罪,行为一经作出就触犯刑法,他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。最终,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